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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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5月8日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“你为什么要去文身呢?”“当时觉得很好看,现在也不容易清洗了……”近年来通过办案发现,部分涉案未成年人有文身现象,未成年人文身行为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》,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,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。4月7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谋划,主动作为,深入辖区对文身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摸排、走访调查。
活动中,重点对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、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“禁止未成年人文身”告知标语、文身操作者有无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、是否规范登记顾客档案等进行集中检查。检查中共走访辖区内10余家文身、美容店、美甲店,发现部分文身经营场所的未张贴“禁止未成年人文身”标识、文身所用颜料来源不明、部分文身操作者无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等问题。
针对发现的问题,检察官向文身经营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了监督意见,向经营者宣讲文身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身心危害和从业限制,要求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。督促文身经营者严格执行《未成年文身治理工作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同时向其宣传和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》宣传册,切实提高文身经营者法律意识。
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,向未成年人文身说“不”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下一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,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,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,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,督促辖区文身行业规范经营,坚决杜绝违法文身场所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实现“六大保护”同频共振、协同发力,织密未成年保护网络,清除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隐蔽角落。